财务处召开新学期第一次会议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483

  2015年9月5日下午2点,财务处全体人员在行政楼220会议室召开了新学期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2015年暑假主要工作;重点布置2015年下半年工作;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学习和财务人员的新要求。

    一、总结了2015年暑期主要工作:

 (1)落实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和预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配合省教育厅承办2015年省属高校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3)配合纪委完成省教育厅对企业赞助资金的工作检查;(4)完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信息工作;(5)参加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组织的科技工作研讨会,听取各二级学院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关于经费使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规范相关专项经费的使用政策和范畴,理顺和完善报销程序和手续;(6)协同教务处、资产管理处,推进本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做好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工作;(7)积极配合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8)更新财务系统服务器,重装操作系统。通过系统重装,对财务管理系统的软件功能、运行环境等内容和操作方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以更好地做好信息安全、系统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9)做好新生开学收费及开设银行新卡准备工作;(10)完成暑期值班和处理日常核算工作。

  二、重点布置了2015年下半年财务处工作:

 (1)组织做好新老生收费、非税资金汇缴工作;(2)加强资金统筹规划,做好贷款资金和化债资金等重大资金的管理工作;(3)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和年度财务决算工作;(4)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探索编制3-5年滚动预算;(5)配合做好校长(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校内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审计、检查工作;(6)专题学习调研、政策梳理解读、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三、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的学习感受:

 (1)规模空前、组织辛苦:8月2日至4日,省教育厅副厅长倪道潜、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周亚君、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预算处副处长孙风、教科文处副处长徐克坚、国库处(支付局)副处长郝翔及省教育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处处长、分管预算副处长和具体负责预算工作的人员共218人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

 (2)增进了解,拓宽交流渠道:厅领导与学校领导;学校与教育厅财务处、财政厅教科文处、国库处、预算处等部门;学校与相关兄弟学校财务同行。

 (3)政策解读到位,指导性强: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预算处副处长孙风、国库处(支付局)副处长郝翔分别就新预算法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及实践作了专题报告。南京医科大学财务处处长陆美娟以案例的形式剖析了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周亚君就新常态下如何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作专题报告,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徐克坚就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政策要点作了重点讲解,厘清了相关政策认识误区。

 (4)信息量大、层次高,颇具启发: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不仅介绍了新预算法,还介绍了新预算法出台的政策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与之贯彻实施的配套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70号)等规定和文件精神;同时分析了高校预算管理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与要求,针对高校预算管理存在的十大主要问题,提出了做好预算管理需要把握好的四个环节和如何提升高校预算管理水平的五个方面的建议。还讨论了2015年5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共16条,要求直属高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真抓真管,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年1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会队伍的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是倪道潜在开班重要讲话,着重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考量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务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高扬表率意识、坚守底线意识、强化进取意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从中可以看出,本次培训班信息丰富、视野宽、层次高。既给与会人员有强大的压力,也给与会人员以很好的启发。

  四、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的启发

 (1)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负责做好教育财务工作。作为财务工作者,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财务治理环境形势下,一定要有强烈的法治观念,一定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一定要有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公共资金要有敬畏之心。一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坚守四条底线。守住法律底线:就是要秉持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务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守住政策底线:就是要有政治意识,一切经费的收支都要保证符合政策要求和制定规定;守住纪律底线:就是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优良的作风维护严明的财经纪律;守住道德底线:就是要诚实、敬业、守信,坚决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和学校及单位整体形象及个人声誉。

 (2)及时学习消化,全面审视梳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利用预算杠杆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提升内涵建设中,推动学校转型升级,在谋划“十三五”规划同时,探索编制2016-2018年滚动预算;清醒认识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时效性。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四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落实教育部十六条,形成财务管理有序、优良的外部体制机制环境。推进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健全财务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重点围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所属企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权责,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财务内部自身建设。规范会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严禁会计造假行为。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依法加强各类支出凭证、票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稽核、财务收支审批、财务分析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3)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财务队伍结构,推动专业化建设。科学制订财务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方案,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的教育财务队伍。

  2015年5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共16条,要求直属高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真抓真管,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年1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财会队伍的建设的意见》,从充分认识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单位领导班子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选好配好财务机构负责人、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财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新学期财务人员新要求:

  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做好服务、保守秘密。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财会人员要做懂法规、晓业务的专业人;做识大局、明事理的明白人;做讲纪律、守底线的清白人;做勤学习、善思考的有心人。(亮会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