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面临年末,为方便全校师生办理报销业务,确保学校2023年年终结算与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年末报销及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校师生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一、2023年年终结账时间
2023年年度财务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周四)下午5点,届时财务处将关闭网上预约系统,请提前做好网上预约投递事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网上预约经办人对重复预约、错误预约、拟作废预约单据自行删除,避免虚占项目指标,确保项目年终期末余额和可用余额一致,保障项目真实有效执行。
2023年12月15日(周五)将关闭投递柜,财务处将对预约未投递的报销单在系统中直接做退回处理。
二、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按省财政厅预算文件精神,当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应达到92%,上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完(未用完全部由财政收回),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务必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三、汇入款项清理
需要汇入学校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尽量在2023年12月15日前汇款,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以便查对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往来款清理
(一)预借款清理
根据年终结账要求,从2023年11月24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已有借款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逾期未归还者,将缓发借款人工资、津贴。
(二)暂存及应收款清理
1.各类来款(如项目到款、保证金、管理费等),需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认领和入账等后续手续。
2.各部门(单位)负责的各类应收款项应及时梳理核对催缴,确保应收尽收。
五、票据清理
对于票据已开、款项未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款项结算。2023年12月15日后原则上不再预开发票。
六、注意事项
1. 请收到退单短信提醒的老师及时到财务处处理;2023年12月15日后收到退单短信提醒的老师在3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将做退单处理。
2.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及时办理报销业务,2023年1—11月发票须在2023年当年报销,2023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24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原则上逾期均不予报销。
3.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
4.2024年开账时间初定为1月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感谢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位教职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