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面临年末,为方便教职员工办理报销业务,确保学校2021年年终结算与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年末报销及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校师生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一、2021年年终结账时间
2021年年度财务报账投递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下午5点,届时财务处将关闭网上预约系统,请提前做好网上预约工作。
二、报销要求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检查名下的项目预约情况,如存在重复预约、错误预约、拟作废预约的情况,请及时撤销网上预约,确保项目年终期末余额和可用余额一致,保障项目的有效执行。12月10日财务处将对11月30日前预约未投递的报销单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
2.为提高报销效率,请各位报销人员在报销前将票据粘贴整齐,金额计算准确,仔细核查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后投递到28号楼传达室处的财务投递箱。
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按省财政厅预算文件精神,当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务必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资金效益,确保专项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同时避免发生结余经费原渠道收回财政现象。
四、借款清理
1.根据年终结账要求,从2021年11月16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已有借款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逾期未归还者,将缓发借款人工资、津贴。
2.借有周转金的部门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归还,下年度可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五、汇入款项清理
需要汇入学校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尽量在2021年12月10日前汇款,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以便查对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六、票据清理
对于票据已开、款项未到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办理款项结算。2021年12月15日后原则上不再预开发票。
七、注意事项
1.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及时办理报销业务,2021年1-11月发票须在2021年当年报销,2021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22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原则上逾期均不予报销。
2.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在年末突击花钱,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
3.下年度开账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感谢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位教职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