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保教费报销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6366

1.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常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执行;

2.教职工子女入园按规定缴纳的保教费,父亲单位报销上半年、母亲单位报销下半年;

3.报销标准:每孩300元/月,原则上每半年报销不超过5个月(若需报销6个月,须提供幼儿园出具的说明)

4.子女保教费由卫生所所长审核签字,自行在财务平台预约后投递,预约项目号00100010002;

5.子女保教费每学期报销一次,累计报销不超过6个学期(男方上半年,女方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