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常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报销政策的通知》执行;
2.教职工子女入园按规定缴纳的保教费,父亲单位报销上半年、母亲单位报销下半年;
3.报销标准:每孩300元/月,原则上每半年报销不超过5个月(若需报销6个月,须提供幼儿园出具的说明);
4.子女保教费由卫生所所长审核签字,自行在财务平台预约后投递,预约项目号00100010002;
5.子女保教费每学期报销一次,累计报销不超过6个学期(男方上半年,女方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