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报销指南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1-11浏览次数:27555

电子发票报销指南

一、电子发票报销操作流程

1)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左侧“网上预约报销”

 (2)点击“发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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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验证通道一:在左侧“增值税发票查验”依此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填写价税合计金额)、“校验码(输入校验码后六位)”和“验证码”,点击“查验”,显示“认证成功”,至此,完成“增值税发票”认证。如果无法认证,请检查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或在开票日期后几天再认证(国税网站验证延时)。

验证通道二:采用复翼发票助手小程序。通过微信扫描点击“点我”弹出来的二维码进行登录后,扫描增值税发票左上角二维码进行认证。

 (4)回到“网上报账管理”界面,点击“申请报销单”,依此填写相关信息,在“第二步:请填写报销基本信息”中下端点击“选择已认证发票”。

 (5)根据本次欲报销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等内容选择已认证发票,然后点击“确定”。(接下来的操作流程与平时报销操作一致)

二、电子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1)电子发票认证可直接在申请报销单的第二步中“选择已认证发票”中“认证发票”里认证,也可以先通过“电子发票认证”界面认证再申请报销单(本指南第一条)。

 (2)电子发票遵循谁认证谁报销,如果该认证后需要更换报销人或者重新认证,请进入“电子发票认证”模块——查看认证记录——撤销该笔认证后再交由他人报销。

 (3)一事一发票,多部门采购或多个部门出差,各自付款并各自取得发票,不得多部门认证报销同一张发票。

 (4)电子发票开出后可能无法当天认证,请过几天再尝试认证。

 (5)电子发票报销时,需要打印电子发票作为附件,附件请履行签字手续。

 (6)“其他发票”登记,仅作其他类型电子发票登记查重使用,

 作为真伪查询结果。(如果通过“电子发票认证”模块无法认证,但是在国家的发票查验平台可以验证,可在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