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二上”工作及编制2019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3068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2019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统一部署,现已完成了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年财政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一上”)。为保证“十三五”规划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省级部门预算“二上”工作内容及要求,现就做好省级部门预算“二上”工作及编制2019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上”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二上”工作内容

“二上”编制完整的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财政规划。其中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收支预算(含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部门三年财政规划包括:三年收入规划、基本支出规划、项目支出规划。

(二)“二上”工作要求

1.对收入预算、收入规划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一上”已经申报。如确需调整的,由《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及责任单位一览表》明确的责任部门作出说明予以调整。

2.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和《江苏省省级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30号)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2019-2021年度中期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根据部署,项目支出需要编制2019-2021年度中期规划,建立项目库,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并与中期财政规划工作相衔接。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科学合理申报三年项目支出规划,细化填报各年度每个项目及所需资金规模,并按其轻重缓急排序。

“一上”上报项目包括化债还本付息专项、专用设备购置专项、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校舍修缮专项。具体是:

化债还本付息专项,根据银行贷款、应付工程款情况和在建、拟建房屋建筑物、房屋设施改造规划编制,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和财务处共同完成(见附表4、附表4-1)。

专用设备购置专项,包括教室、各类实验实习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等,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教务处、科研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等部门完成(见附表6、附表6-1)。

办公设备购置专项,包括行政办公设备、公共服务设备(设施)、后勤保障设备(设施)、家具等,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完成(见附表7、附表7-1)。

校舍修缮专项,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根据学校事业规划及相关工作完成(附表5)。

2)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具体是:上述项目涉及符合政府采购预算规定的内容,需编制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在专用设备预算申报清单、办公设备预算申报清单、基建维修工程预算申报表中勾选是否政府采购选项)。

二、2019年校内预算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

1)教职工信息,指20181231日全校教职工职务、职称汇总统计表和各单位教职工职务、职称统计表,见附表12。编报单位:人事处。

2)学生信息,包括20181231日全日制学生和成人教育学生、留学生及学工处2019年招生计划,按学生类别、专业、学制、各年级人数进行编报,成人教育学生还须说明总收入及校内班或校外班及校外班的分成比例,见附表11。编报单位:教务处、学工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学校公共性支出预算、单位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处和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公共性支出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编制。单位支出预算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由各单位负责编制。各单位可参考2018预算项目,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2019年预算。

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切块经费)预算填报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表(附表1),填列主要开支内容及测算依据。

专项预算按其特点可分为:

1)基础运行专项,包括教学运行专项、科研运行专项、学生事务专项、行政管理专项和后勤保障专项。基础运行专项填报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2, 主要填列开支范围及测算依据。

2)发展培育专项,主要支持教学、学科和科研发展的专项,由教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学科办等部门根据相应事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评审办法、二次核拨方式设立。

以课题形式设立的专项和教学方面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项,科研方面包括自科专项、社科专项和学生科研专项;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设立的专项,包括专业建设专项、学科建设专项、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专项。

发展培育专项须填报江苏理工学院发展培育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3)、江苏理工学院发展培育专项二次核拨项目经费预算表(附表3-1)、江苏理工学院预算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9)。

3)建设保障专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专项(附表8)、图书资料、资产配置(教学、科研实验室、公共平台及资源建设)、基建维修专项等。

20万元以上建设保障专项必须提供项目论证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9)。

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专项汇总填列专项项目汇总表(附表10)。

()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依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2019年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规划,科学谋划、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全面真实地编制各项经费预算,重点编制好专项规划和2019年经费预算。

2.各单位、部门需对本单位、部门涉及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效率,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总结,调整撤消与实际工作不符的专项。

对保留和新增专项需进行合理论证和准确测算预算金额,并附送说明材料,包括相关文件依据或测算依据(标准)、项目实施目的及效果、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安排、项目支出明细等。

对发展培育专项,还需附报核拨依据、核拨办法、核拨标准。

3. 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推进项目绩效管理,加强监督,将项目绩效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4.涉及上述第一条“一上”项目的专项预算,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房屋设施维修分别归口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统一申报,不单独申报。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格式:预算一式两份,一份是书面形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报;另一份是电子文档,文字以word文档形式,表格以excel形式,以e-mail报送,标题统一用宋体三号、正文统一用宋体四号,纸张A4E-mailcg @jsut.edu.cn。各类预算表格在财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

2.预算报送时间:截止日期20181215

3. 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财务处预算中心(行政楼103)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纲电话:3135

 

2019年预算附表.rar

 

  

  

  

  

  

            江苏理工学院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