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三公经费”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5-05-26浏览次数:210

  控制“三公经费”,有望改善。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充分吸收多年来机关事务管理中形成的成熟有效制度,明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资产配置和服务保障标准的原则。对于通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由于“三公经费”关系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

  “三公经费”引发热议。从2012年始98个国务院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已有超过八成向社会“晒”出账本。从而引发 “三公经费”热议。国务院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向向社会“晒”出账本公开,这无疑是进步。把政府花钱放入“鱼缸”,体现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的主动选择和积极姿态。更重要的是,“公开—监督—回应”的互动,能提升公众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3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继续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并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4年2月11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提出要求,即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倡俭治奢,推动政风变化,腾出更多资金改善民生。

  “三公经费”不能再是一笔糊涂账。2015年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央财政去年”三公经费”是71亿多元,按6倍比例,地方就是400多亿元,但只是估算。有人说地方”三公经费”有3000亿元,那是胡扯。

  不过,楼继伟也承认,在“三公经费”的问题上,中央是代编地方预算,地方自己编预算,中央来做汇总,因此对地方“三公经费”的细节不太清楚。既然如此,全国每年在三公上的开支仍不甚清晰,尚未有令人信服的准确说法。究其因,除了楼继伟提到的情况,还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未单独作为一部分写入预算有关。换言之,我国在预算表格上还没有具体的“三公经费”专门科目,现在公布的“三公经费”一般是由各部门自己统计,再经财政部汇总,准确性难有保障。此外,一些地方出于种种顾虑,也不愿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更遑论真实公开“三公经费”。

  然而笔者认为“三公经费”不应该继续稀里糊涂下去,如何才能让公众看得清楚,心里明白?

  首先需要推动预算制度改革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所称,在每年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安排时,相关部门汇报部门预算应该将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等费用,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汇报。当然,简单汇报还不够,必须做到信息准确、详细、全面,否则就不能被审查过关,就有可能被质询。

  其次,应将“三公经费”公之于众。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已经自觉公开“三公经费”,接受社会监督。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这是取信于民的表现,也彰显出愿意接受监督的自信与真诚。晒”三公经费”,不应过于粗枝大叶,止于罗列几个数字,而应该精细、精细再精细,让公众看得清,也看得懂,更能看出门道,甚至读懂背后的故事。

  最后,不仅应该晒,更应该适当压缩。新一届政府上任之初,即在反腐倡廉方面设立“约法三章”,其中就包括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言必行,行必果”,一些地方确实裁减了“三公经费”,但与公众预期尚有距离,这就需要加大压缩“三公经费”的力度。诚如李克强总理所称,政府过紧日子是为了老百姓过好日子!

  结束语。“三公经费”关乎民生财政的底色,关乎廉洁政府的纯度,也关乎廉洁政府的价值底线。其实,“三公经费”不只是政府部门需要正视的事情。新预算法将强化对政府收支行为的规范和对预算的约束,并为下一步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提供法律依据。我们相信:有了刚性有效的法律约束,有了人大尽职的监督审查,再加上审计部门的铁面审计,“三公经费”不可能永远是糊涂账,更不可能想怎么支出就怎么支出。可以预期,随着不断健全严格的制度安排,“三公经费”不仅能够准确统计出来,而且逐渐挤干水分来。(亮会2015年4月30日)